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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員 李長需
小區物業“刁難”外賣小哥,有個外賣小哥不服氣,告了物業!
這個外賣小哥,叫梁寧寧,是北京市的一名外賣員。告的原因,是因某小區物業限制他們這些外賣員,只能從指定大門進出小區。梁寧寧認為,物業這種行為涉嫌職業歧視和侮辱,將其告上了法庭。繼7月24日開庭審理后,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近期再次開庭審理了此案。
很佩服這位外賣小哥,針對物業的“指定”,沒有忍氣吞聲,而是不惜花費金錢和精力,來跟這家物業公司較真兒。這小哥在訴狀中表示,該小區有3個出入口,但小區物業只允許外賣員、快遞員從指定出入口步行出入小區,給外賣員造成很大的不便,并且這個規定涉嫌職業歧視和侮辱。他曾和物業交涉,也向多個街道工會反映此問題,工會領導也多次和物業溝通,但依然沒有結果,因此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定小區物業不得限制外賣員、快遞員只從一個出入口出入小區,并要求對方賠償誤工費2000元、精神損失費1萬元。
只讓走指定的門,還得是步行,這對爭分奪秒的外賣小哥來說,太難了。這種問題,在不少小區、商場都存在。前一陣兒,有個外賣員想進商場送餐,被保安攔著死活不讓,那小哥氣得脫掉帶有外賣標識的上衣,光著上身才進入商場。這種極端現象,其實不少,有地方甚至公開告示:禁止外賣員進入小區。
在外賣員面前,物業給人的印象,是說啥就是啥。從公眾的樸素認知來看,這是明顯的刁難。尤其是因為這些“禁止”而發生沖突后,小區保安毆打外賣小哥的鏡頭,經常刺痛公眾的神經。人們往往會質疑,物業和保安屁大點權力,就會用得驚天動地。其實,從法律意義上來說,物業和保安有沒有這點權力,大多數人并不清楚。
這次梁寧寧拿起法律的武器,來跟物業公司較這個真兒,表面上來看,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合法權利,但其實從典型意義上來說,他更是為這個行業討一個說法,通過他的這次較真,讓更多的物業公司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越不越界,自己權力的邊界在哪兒,越界之后會面臨怎樣的法律風險。
對于物業公司來說,為保障小區安全,對進入小區人員有進行查驗的義務,但有義務并不代表可以為所欲為。外賣員能不能進小區,或進小區走哪個門,物業是沒有權力決定,他得看業主同意不同意。如果物業未經小區業主同意,擅自決定外賣員只能從特定門進入或禁止進入,就明顯越權了。
即便經過業主們商量同意,或經業委會表決有此要求,物業又按業主要求執行,這種行為合不合適,也都值得商榷。作為新業態,外賣行業用戶規模達到了5.21億,市場規模達到了1.1萬億元(2022年),可以說已經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每個角落,人為地去阻止、限制,是不現實的。
無論是從營造和諧社區的角度,還是從培育消費的角度來說,物業公司都應該拿出更好的辦法,與外賣小哥們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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