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迅速發展,對廢舊動力蓄電池如何回收循環利用,以最大程度減少對環境的傷害,是我非常關注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省政協副主席牛立文告訴記者,他在今年的兩會上就新能源汽車廢舊蓄電池回收利用問題提交了提案。
“退役的磷酸鐵鋰電池內部的成分并未改變,電池仍然有較長的壽命,可以進入梯次利用環節,提取出的材料可再制備成動力蓄電池。”牛立文調查發現,廢舊動力蓄電池具有較高的再利用價值,但由于法規政策與市場結合度薄弱,回收利用各領域管理銜接不暢,導致新能源汽車廢舊蓄電池綜合利用水平不高。
“推動廢舊蓄電池綜合利用,首先要完善頂層設計,明確相關主體的責任義務。”牛立文認為,工信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明確管理職能,積極推動該領域政策法規出臺先行先試,明確主體責任義務以及相關的懲罰措施。制定報廢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隨整車回收的具體辦法,將電動汽車和傳統汽車的回收進行統一管理。明確報廢電動汽車需帶電池報廢,明確從事報廢電動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應滿足的技術條件和要求,明確涉及動力蓄電池與整車產權分離情況,防止廢舊動力蓄電池的非法流失。
“要提高廢舊蓄電池利用率,關鍵還要加強技術研發和行業標準建設,提升回收利用水平。”牛立文建議,加大對廢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和裝備研發的支持力度,攻克一批回收利用涉及的關鍵技術和工藝難題。支持電動汽車及動力蓄電池生產、回收利用企業與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加強產學研合作,組建產學研技術創新聯盟。健全動力蓄電池設計生產、包裝運輸、余能檢測和再生利用等各環節技術標準,為行業發展提供技術指導和管理依據。(記者 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