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洋
3月7日,悅凱娛樂委托上海貝通律師事務所,就近日相關網絡媒體傳播的楊洋不實報道作出聲明:報道中關注委托人與上海新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所謂的判決敗訴“為不實信息。”

公司聲明
悅凱娛樂聲明:
一、本案由業內熱心人士居中斡旋,雙方達成和解方案后,于2018年12月13日前往上海市虹口區法院去的調解書予以結案。但委托人履行完畢和解義務后,對方卻毀棄和解約定且拒絕履行乙方義務,反而利用調解書的執行效力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母親委托人已經過法律程序重新啟動該案的再審,并就相關事實申請執行異議。
二、該案已由法院依法受理。任何斷章取義,傳播不實消息的行為,均涉嫌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和名譽權,事務所將代表委托人依法追責。
三、關于案件的具體情況進展,委托人會適時擇機向公眾公布案件細節真相,讓社會公眾全面客觀了解案件始末原委。
根據企查查顯示,演員楊洋2019年3月4日首次被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列入被執行人名單。據了解,該官司是上海新文化國際交流有限公司起訴楊洋違約未出演電視劇《漢之云》,索賠2000萬。據此向楊洋方面求證,對方表示,“對方和我們達成了調解協議,但對方跳開了調節方案,直接申請了執行。” 據悉,楊洋對外控股企業5家,擔任法人5家,對外投資6家,在外任職1家企業。